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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公章的效力范围

作者:黄争荣律师 添加时间:2015/3/27 17:34:20 浏览:

项目部公章的效力范围是由项目部的性质决定的。项目部是由作为承包人的施工企业委派的代表承包人履行具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管理组织,其地位相当于承包人没有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直接具体履行合同的部门,项目部是为了履行特定的工程项目而成立的,其职权范围往往仅限于特定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在履行某个特定的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时,项目部章可以代替公司公章,除此之外除非有另外的授权,项目部章不能代替公司章。一般项目部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消亡。所以项目部公章失效时间应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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